日前,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》,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:禁止房企贷款拿地。
《通知》要求,2019年1月1日后获得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、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,才准予预售;同时,各地可结合实际,制定相关政策,开展现房销售。并且明确规定,今后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资金时,不能通过金融贷款或市场融资,违规者两年内不能参加土地招拍挂;2020年1月1日以后,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将全面实行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,
一时间,外界纷纷将此举解读为黑龙江楼市调控升级。
“值得注意得是,黑龙江此次《通知》围绕拿地、开发、销售均做出规定,明显不是针对楼市,而是针对开发端,估计是针对当地烂尾乱象。”业界人员表示。
近期,哈尔滨市又进行一批地块的招拍挂,让我们共同关注一下拿地的企业。
内容延展:
哈市的7个“烂尾楼”
1. 道外区大新街200号(景阳街与外环路转角处)。景阳街、大新街、北头道街、升平街围合区域。
2. 道外区南十四道街221号。南十四道街、南十五道街、兴业街、仁里街围合区域。
3. 道里区新阳路与共乐街交口处。
4. 道里区红霞街106号。
5. 香坊区中山路与珠江路交口。
6. 哈市经开区赣水路、嵩山路和湘江路围合区域。
7. 哈市经开区华山路和赣水路交口处。
黑龙江省住建厅曾在调研后回答:“‘烂尾楼’问题成因复杂,多个问题交织。主要问题为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有85个项目,涉及债务纠纷的有11个项目,涉法涉诉的有9个项目,因企业破产、法人病故、法人判刑入狱等问题造成烂尾的有5个,其他个性原因造成烂尾的有7个。”